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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科技人才支援軍事勤務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科學技術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辦法所稱科技人才之範圍包括:
一、電子、電機科技人才。
二、航空科技人才。
三、機械科技人才。
四、資訊科技人才。
五、化學、化工科技人才。
六、光電科技人才。
七、材料科技人才。
八、工業工程(含系統工程)科技人才。
九、生物科技人才。
十、其他國防科技研究發展科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