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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設置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科學技術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為有效運轉及利用同步輻射設施,執行相關尖端基礎與應用研究,提昇我國科學研究之水準及國際地位,特設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並制定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