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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供應中心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科技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中心人事管理、人事查核及會計業務由管理局派員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