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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條例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科技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局設秘書室,掌理文書、印信、出納、庶務、法律事務、研究考核、公
共關係及不屬其他組、室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