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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立專科以上學校校長教授副教授延長服務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人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校長於延長服務期間辦理退休者,其退休之生效日期如下:
一、任期屆滿者,為任期屆滿之次日。
二、經主管機關同意於聘期中辦理辭職者,為辭職生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