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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6 條
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所定得兼領比例之基準,以辦理定期給付金額不少於同條項款第一目一次給付金額二分之一為限。
本條例所定年金保險,以經儲金管理會評選之年金保險商品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