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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人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專任專業技術人員之待遇、福利、退休、撫卹、資遣、年資晉薪等事項,依其聘任之等級,比照教師之規定;兼任人員按同級教師兼課鐘點費支給標準給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