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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大專院校預備軍官初選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本會所需作業費,每一學生按當年大學聯考報名費百分之十收費 (其不合
格或不志願參加者免收) ,其支配使用由本會議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