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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途學校教育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中途學校學生之學籍管理項目如下:
一、學生編班之實施。
二、學籍資料之管理。
三、學籍表冊之陳報。
四、學籍合作學校之辦理。
五、轉銜及轉學之實施。
六、畢業證書及成績證明書之核(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