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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三民主義學術研究基金設置保管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政府為積極獎助三民主義學術研究闡揚工作,特設置三民主義學術研究基
金 (以下簡稱本基金) ,並依預算法第十九條之規定,制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