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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高中以上學校新生入學訓練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參加新生訓練之學生,應按照學校 (院) 系 (科) 班 (年) 級,分別作適
宜之編組,由各導師擔任指導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