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個人捐贈運動員專戶與所得稅列舉扣除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7 條
教育部應即時公告運動員認可及接受個人捐贈情形;另於年度結束後三個月內將本專戶款項運用情形等相關資訊,公告於教育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