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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特定體育團體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1 條
個人會員及團體會員得請求提供下列資訊:
一、本法第二十一條國家代表隊事項。
二、本法第四十條第二項專項委員會事項。
前項資訊,特定體育團體應依章程或專項委員會組織簡則規定提供;章程或專項委員會組織簡則未規定者,應依理事會議決議提供,並得以口頭、書面、網際網路傳送或其他方式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