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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特定體育團體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 條
特定體育團體聘僱之專任工作人員,有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情形者,其聘雇關係無效。
特定體育團體之工作人員,有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情形者,其聘僱關係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