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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補助運動事業引進關鍵技術及發展國際或自有品牌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本部得邀集運動產業領域專家學者、業界人士及機關代表,審查前條第一項申請案。
申請案經審查通過後,由本部核定計畫及補助金額,並以書面通知申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