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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全國大專院校運動會舉辦準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會為審議申辦案件,設評估小組公開評審,必要時得進行實地會勘。
評估小組之審議結果,由本會核定公布之。
無第一項申請案件時,得由本會協調符合條件、具舉辦能力之學校
辦理,必要時得停止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