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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體育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 條
信託監察人依本法第七十六條及第五十七條規定申請辭任者,應向本會提
出下列文件一式二份:
一、申請書。
二、辭任理由書。
三、事務處理報告書。
四、有關新信託監察人選任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