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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體育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學校每學年應至少實施學生體適能檢測一次,並依體適能常模及檢測結果,訂定體適能促進具體措施,落實提升學生體適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