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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民體育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體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特定體育團體得於其章程規定會員入會未滿一年者,不得行使選舉權及罷免權。但依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二項規定進行之改選,不受入會未滿一年不得行使選舉權之限制。
各類理事及監事之選舉,由所有具投票權之會員(包括團體會員代表)投票者,應採無記名限制連記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