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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內學校與外國學校建立合作關係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教育部為加強輔導國內學校與外國學校建立合作關係 (包括姊妹關係) ,
以促進教育學術交流,特訂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