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編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教育法人工作計畫之訂定,應以達成財團法人設立目的,並符合捐助章程規定。
前項工作計畫,應依教育法人之規模及營運狀況編製,記載提供服務之工作項目、計畫內容、經費預算、執行期間及預期成果;其格式如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