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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2 條
財務報表,除新成立之教育法人外,應採二年度對照方式編製,以當年度及上年度之金額併列表達。
前項財務報表,應由教育法人董事長、執行長與該等職務之人及主辦會計人員就主要報表逐頁簽名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