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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終身學習課程實施及非正規教育課程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 條
申請第十四條補助者,應自取得學分證明書之日起一年內為之,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