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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成人終身學習活動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前條課程或活動,應依身心障礙成人特質及需求合理調整,採下列方式辦理:
一、融入一般成人終身學習課程。
二、專就身心障礙成人開設課程,並針對個人或團體分別辦理。
前項辦理方式,得視需要採遠距教學、網路教學或結合傳播媒體進行,並輔以面授、書面輔導及其他適當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