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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中正文化中心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左:
一、推展表演藝術活動支出。
二、促進國際文化交流支出。
三、節目製作與演出支出。
四、劇場工作研究發展支出。
五、管理及總務支出。
六、其他有關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