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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中正文化中心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左:
一、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
二、各項演出節目門票等之勞務收入。
三、有關表演藝術文物及紀念品等銷售收入。
四、場地租金收入。
五、地下停車場停車費收入。
六、捐贈收入。
七、本基金之孳息收入。
八、其他有關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