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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文藝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本會置總幹事一人,由主任委員提名經全體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聘任之,負
責處理有關會議及本會業務,下置幹事若干人,由總幹事提名經主任委員
核定後聘任之。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