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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教育部文藝獎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教育部為發揚民族精神,鼓勵優良文藝創作,提高文藝水準,特設置文藝
獎 (以下簡稱本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