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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視聽教育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凡具有深遠教育意義之影片,已領有准演執照者,得送請評審為優良教育
影片,其審定辦法另訂之。
前項優良教育影片,各級學校得於課餘時間放映,以不收費為原則,藉以
培養學生高尚情操,而收寓教育於娛樂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