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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補習及進修教育,除以一般方式施教外,得以函授、廣播、電視、電腦網路等教學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