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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6 條
各級主管機關為瞭解與規劃教保服務機構員額配置或人員進用,得蒐集、處理或利用教保服務人員之個人資料,並建立相關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