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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學校設置廚房及辦理午餐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本部得邀集學者專家組成小組,審查前條申請案;必要時,得至學校實地勘察。
申請之計畫書及補助金額經本部審查通過並核定後,應通知學校。
前項補助金額之請撥、支用及核銷結報,應依本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