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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學校設置廚房及辦理午餐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依本辦法補助之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如下:
一、設置廚房:
(一)國立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二)國立大學附屬高級中等學校附設之國中部、國小部。
二、辦理午餐:位於山地、偏遠及離島地區之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前項第一款所定設置廚房,包括新建、重建及改善廚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