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幼兒就讀教保服務機構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補助對象就讀之教保服務機構,其全學期收費總額,應符合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登載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網站之額度或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