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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訓練採分散式授課,並以於夜間及假日開課為原則;其有於平日上班時段上課之必要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核予參訓之公立幼兒園教師與教保員公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