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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遴聘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學校辦理業界專家之遴聘程序及相關權利義務事項,由學校定之。
學校與業界專家簽訂聘任契約,應載明業界專家之聘期、協助授課內容及相關權利義務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