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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4 條
學校應就取得學籍且在學之學生,主動依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已屆兵役年齡學生之申請緩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