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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評鑑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評鑑小組委員,應包括學者專家、家長團體及特殊教育相關團體代表。
受託評鑑機構辦理本評鑑者,應提出擬聘之評鑑小組委員參考名單,由本部核聘之;評鑑小組委員應參加受託評鑑機構規劃之評鑑小組委員行前專業知能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