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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完全中學設立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完全中學學生之入學資格與方式、修業年限、成績考查、畢業條件等事項
,在國民中學教育階段,依國民教育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在高級中學教
育階段,依本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