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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級中學法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 條
高級中學設圖書館,置主任一人,由校長就具有專業知能之專任教師中聘
兼之,或遴選具有專業知能人員擔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