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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小學教師在職進修研究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教師自行參加進修研究,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以自費為原則。主管教育行
政機關得視財力設置獎學金,對參加進修學分成績優良之教師予以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