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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師範教育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法第一條所稱「其他教育專業人員」,係指從事教育行政、學校行政及
社會教育等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