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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教育部辦理專科學校評鑑實施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技術及職業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為建立完善之專科學校評鑑制度,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應規劃下列專科學校評鑑事務:
一、研究我國專科學校評鑑制度。
二、蒐集分析國外專科學校評鑑相關資訊。
三、建立國內專科學校評鑑之人才庫及資料庫。
四、提供專科學校評鑑相關人員之培訓課程。
五、協助專科學校建立科(組)及特定領域學科之教學品質保證機制。
六、其他與評鑑制度相關之事項。
前項評鑑事務之規劃,必要時得委由本部與大學共同成立之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以下簡稱評鑑中心)為之,並由評鑑中心擬訂工作計畫報本部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