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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專科以上學校原住民相關院所系科學位學程或專班設立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專科以上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設立原住民專班:
一、經學校主管機關最近一學期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查核結果為不通過。
二、經學校主管機關列為專案輔導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