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熱門詞彙:
刑法
、
職業安全衛生
、
憲法
、
勞基法
、
性騷擾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專科以上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許可與設校及教學品質保證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公立專科以上學校申請辦理專科以上階段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應具備下列各款條件之一:
一、最近一次評鑑,符合大學評鑑辦法及專科學校評鑑實施辦法辦理完善、績效卓著之規定,且近三年決算皆無短絀者。
二、因應整體教育創新或發展政策、學校地緣位置或教育資源分布,有助於國家、社會及地區需要,有辦理必要者。
前項學校附設專科部者,專科部應併同該公立專科以上學校,改制為公立專科以上實驗教育學校(以下簡稱公立專科以上實驗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