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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各級學校申請外國教師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本辦法施行前,已依有關法令申請核准聘僱之外國教師,得繼續聘僱至聘期屆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