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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本辦法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三項、大學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及專科學校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