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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學校應定期自行評鑑開授之遠距教學課程及教學成效;其評鑑規定,由各校定之。
依前項規定製作之評鑑報告,至少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