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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專科學校進修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技術及職業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專科學校進修部之各科停止招生,應依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規定,報本部核定。
專科學校進修部,應於各科現有學生畢業或完成安置,由專科學校修正組織規程,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依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報本部核定後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