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大學及獨立學院學生學籍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各校轉學考試,應定期公開舉行。考試科目,由各校參照教育部頒布之大
學必修科目表訂定之。